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推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欧万彬发布时间:2019-10-09浏览次数:427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浙工大发﹝2014﹞43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党委研工部有关通知要求,现启动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成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简称“学院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等组成,负责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评审、公示、申诉等工作。学院评审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主  任:邢乐勤、蓝汉林

    副主任:杨克勤、沈  姮

    委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王凤志、邢乐勤、李  芳、李  燕、李院芳(研究生)、杨  菁、杨克勤、时长江、沈  姮、欧万彬、易继苍、倪  娜、蓝汉林

    候补委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史  斌、陈仁涛、耿依娜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方案,2019年马克思主义学院初评推荐正式名额1人、候选名额1人。

    三、申请条件

    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需获得当年度校级一等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工作安排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申请工作须实事求是。如有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该生获奖资格,追回所获得的奖金,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评审推选办法与程序

    1.2019年10月10日(周四)下午16时前:研究生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将电子稿发至ouwanbin@zjut.edu.cn,邮件主题注明“学院+姓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字样。

    2.2019年10月11日(周五)中午:学院组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答辩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申请人需制作PPT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答辩内容要围绕国家奖学金相关条例要求,并打印8份答辩相关材料(其中,申请审批表需用A4纸正反面打印,表格总篇幅不超过一张纸),由学院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学院初评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过程遵循“平等、回避、公正、保密”原则,申请人导师若为评审工作组成员的,届时回避评审。

    3.2019年10月16日前:学院在将初评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后,报送学校党委研工部。

    五、申诉程序

    学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则应以实名制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反映内容提交学院评审委员会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

    http://www.sppa.zjut.edu.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附件: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