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支部:
按照《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展研究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24/2025(1)学期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确定发展对象
(一)确定发展对象的条件
参照《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展研究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拟确定发展对象名额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紧扣学校党委提出的“科学规划、精耕细作、关口前移、好中选优”的具体措施,经学院党委研究,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2025(1)学期拟确定发展对象计划名额如下:
支部名称 | 计划名额 | 备注 |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党支部 | 根据上级党委指导指标 | 具体视候选人情况而定 |
注:在开展具体工作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学院党委组织员联系。
(三)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安排
1.2024年10月15日前,支委会按照确定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教育登记表》,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完成规定培训内容、认真完成党组织分配各项任务的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初步审查。
2.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16日,党支部组织开展发展对象的意见征求工作。
3.2024年10月17日至10月20日,党支部举行支部大会,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4.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学院党委对拟确定的发展对象初步名单进行审查、备案。
5.2024年10月23日,学院党委将备案同意的发展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填写《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
6.2024年11月5日前,党支部对经由学院党委预审通过的发展对象进行政审,撰写自传、对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审函调,填写《党员发展对象政审表》。
7.党员发展对象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开展党员发展对象培训。
二、接收预备党员的时间安排
1.暂定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培养联系人对党员发展对象组织开展意见征求、民主评议工作。
2.暂定2014年11月15日前,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准备党委预审材料。
3.暂定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学院党委进行预审。
4.暂定2024年11月27日前,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认真、规范、严肃地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交由党支部进行严格审查。
5.暂定2024年11月30日前,党支部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接收。
6.暂定2024年12月6日前,党支部将新接收的预备党员档案上报学院党委。
7.学院党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学院党委进行审批。同步发放《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进行入党宣誓。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预备党员转正
(一)预备党员转正的条件
参考《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展研究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预备党员转正的时间安排
1.2024年11月30日前,党支部收到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书后,结合党员标准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基本方法是:听取入党介绍人的意见;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填写《预备党员转正民主评议记录表》;审阅预备期的思想汇报及转正申请书。
2.2024年12月8日前,支委会按照预备党员转正的基本条件对预备党员的有关材料和情况进行审查并报学院党委备案。
3.2024年12月10日前,学院党委对经由支委会审查、党委备案通过的预备党员名单进行公示,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登记表》。
4.2024年12月18日前,党支部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
5.2024年12月22日前,党支部将转正申请人的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登记表》、民主评议情况、思想汇报等材料连同已有党员档案上报学院党委进行审批。
注:预备党员转正必须符合预备党员考察期满一年的基本要求。
四、其它说明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所需的系列表格(纸质稿)由学院党建中心组织部提供。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71-85290892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展研究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pdf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
2024年10月10日